新闻公告
首页 - 新闻公告
寒假将至,为了满足广大师生的阅读需求,方便读者寒假期间合理利用图书馆纸质资源,现对寒假借书工作通知如下:图书馆流通部定于1月2日起开始寒假图书借阅,寒假期间借阅的图书请于下学期开学后3月11日前归还,不作超期处理,逾期从3月12日起将按照规定作超期处理。
图书馆流通部
2019年1月2日
下一篇:关于寒假期间图书馆开放的通知
上一篇:图书馆联合北京中公教育宝鸡校区开展免费送书活动